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国学大师遗产案近日开庭审理

国学大师遗产案近日开庭审理

  • 时间:2020-01-07 15:3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因对季某某先生生前保存的书籍、字画等物是否应由北京大学占有存在争议,季某某之子季某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季某某文物、字画等共计649件,涉案标的额高达1个亿。5月3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缘起

      巨额遗产纠纷多年未决

      这场纠纷缘起于2001年7月6日季某某与北京大学签订的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某某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各项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随后,2008年12月5日,季某某手书“有几件事情在这里声明一下:一、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二、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12月6日,季某某写下了日期最近的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全文为:“全权委托我儿子季某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季某某。戊子冬。2008年12月6日于301医院。”

      据此,季某认为父亲的捐赠并不合法。2012年6月14日,季某委托律师向一中院递交起诉书,正式起诉北京大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季某某文物、字画577件”。季某表示,在与北大协商3年未果的情况下,不得不付诸法律。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案中有案

      外甥告舅舅要求继承权

      2013年5月18日,一中院组织庭前谈话。参加谈话的除北京大学和季某双方的代理人外,还有季某某已故女儿季某如的独子何某的代理人。两个月前,何某因代位继承权纠纷将舅舅季某诉至海淀法院。

      谈话中,北大提出何某已就继承权问题将季某诉至海淀法院,在该宗诉讼尚未终审判决之前,季某的继承权不能明晰,因此提请法院明确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

      当时据何某的代理人介绍,季某某去世后何某试图与舅舅季某达成协议,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代位继承权,同时要求行使该继承权来分割财产。

      庭前,季某告诉记者,他与何某的案子已经被海淀法院驳回,不会影响他与北大之间的官司。但一位一中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案中案”仍在一审中。

      季某陈述

      要求返还亿元文物

      作为季某某的独子,季某今年也已81岁。今天上午,他亲自到庭应诉,看上去精神状态不错。庭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季某表示就是想要求北大返还文物。

      此前,季某曾对媒体表示:“季先生的捐赠是不合法的,因此,捐赠是无效的。我们,包括我的子女都认为,这些财产都是季家的。捐赠,我们也不反对,但是要合理合法。”

      上午9时40分,此案正式开庭。庭审主要围绕季某是否具有受托人资格、季某某及北京大学的捐赠协议是否可以撤销等争议焦点进行。

      季某在庭上一言未发,全权由代理律师发言。律师称,庭前双方交换了24件证据。其中,针对季某某与北大签订的捐赠协议书,律师表示捐赠协议无目录双方未交接。“所以,协议并未成立,也没有生效。”

      2008年,山东大学教授张某等人披露季某某收藏的数十幅名人字画,从2007年开始分批流向拍卖市场。虽然北大方面随后坚称季老藏品未流失,并撤掉了时任季老秘书的北大副校长吴某的妻子杨某,但这还是引起了季某某的警觉。2008年11月,季某突破阻碍与父亲离别14年后再次团聚。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国学大师遗产案近日开庭审理>>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