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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焚”来“拯救”婚姻?

  • 时间:2020-01-24 12:2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为了阻止妻子离婚,一男子竟在妻子娘家中放火“自焚”。近日,这位名叫李友东的男子被南浔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

      现年30岁的李友东是江苏滨海县人。2002年上半年,他经人介绍与家住湖州市练市镇的朱某某结婚,婚后生活还算和谐美满。可好景不长,2004年下半年两人因感情纠葛发生矛盾,朱某某回到了娘家并提出离婚,李友东一直不同意。2006年1月24日,李友东打电话约朱某某见面,让朱某某搬出娘家与他一起回去过春节,可朱某某坚持要离婚,两人发生争吵。当晚六点左右,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的李友东,携带大半桶平日摩托车加油用的汽油,开摩托车来到朱某某娘家。他冲进大门,大声喊叫朱某某的名字,并与朱某某的父母兄弟发生推攘。情绪激动的他打开塑料油桶将汽油往自己头上浇,汽油从他头上一直流到地上,并摸出身上的一次性打火机将自己点着。身上起火后,李友东立即扔掉手里的打火机和塑料桶,冲到了外面并跳进了门前的河里。大火将朱某某家的木头大门烧焦,幸亏众人及时将火扑灭,才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李友东自己头部和面部被多处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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