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出,刘姓妻子去年五月堕胎时,陪同的许姓男子假冒是她的吴姓丈夫,在堕胎同意书上签名,两人构成伪造文书罪嫌。检方虽然怀疑刘、许两人通奸,却因胎儿检体早已丢弃,加上胎儿是谁的,夫妻各说各话,无证据证明两人通奸才获不起诉。
吴姓男子在大陆经商,刘姓妻子在台北县土城市开安亲班,刘妇不满丈夫疑在大陆有二奶,感情不睦。去年十月,吴怀疑妻子外遇,回台翻阅妻子日记,发现她的日记竟然多一个“老公”。
刘妇到案后承认日记内的“老公”不是吴姓丈夫,但她强调日记只是“文学创作”,不是实际发生的事,去年五月堕胎,是故意拿掉吴的小孩要气丈夫。许姓男子则否认和刘妇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