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利器”,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会成为年轻人的选择。方便当事人,减轻法院的压力。那么婚前财产公证要在什么时候办理?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前财产公证要在什么时候办理
婚前财产办理公证的时间有: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办理财产公证需要的证件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等相关法律知识。另外小编想说真正的感情是不会被一纸协议书阻挡的,但是签与不签,都是当事人自己的选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