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财产分割 > 婚前财产 > 存款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存款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 时间:2020-01-05 23:3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不少人在结婚前可能就已经有了一定的存款,这毫无疑问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如果结婚后家庭夫妻双方产生矛盾,严重到走到了离婚的程度的话,涉及到钱财,那就是双方吵架到你死我活的时候了,如果一方主张财产分割一方存款的话,怎么证明那是婚前财产,不能分割呢?接下来就和巨人法务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存款怎么证明婚前财产的相关内容吧。

      一、存款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如果是存款,银行存单上有存款时间,并有存款人姓名,只要持存单,就可以证明是什么时间存的款。如果这个时间在婚前,无须其它的证明,就可以证明该存款为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存款。

      还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二、个人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为什么选择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这样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3.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证明存款是婚前财产很容易,再不济还有婚前财产公证,不仅存款可以,其他的各项财产都能用这种方法,法律是保护每个人的合法财产的。虽然说大多数人在结婚的时候都不会想着以后离婚怎么样,但多注意一下总归是对自己有益的,分割财产的时候不能莫名其妙就将财产拱手让人吧。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带来的存款怎么证明婚前财产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巨人法务律师。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存款怎么证明婚前财产>>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