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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婚前财产新规

  • 时间:2020-01-05 23:3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对于离婚,大家首先可能想到的就是财产分割了,分割的财产不仅有婚前的也有婚后的。因此相关法律对此有着充分的界定和规定。另外法律也是随着时间在慢慢进步和改变的。那么,2019年有关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巨人法务的小编为大家带来2019婚前财产新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2019婚前财产新规

      1、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二十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3、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婚姻法取消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婚前财产的约定

      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要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三、婚前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9婚前财产新规的相关内容。毕竟结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终身大事。所以,大家还是应该对自己的婚前财产多一些了解才是,还应该要好好的规划婚前财产,这样才会拥有更美好的婚姻。如果你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来巨人法务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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