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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婚假规定

  • 时间:2020-01-28 23:3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2013年,也是一个不少人选择结婚的一年,那2013年广东的婚假可以有多少天呢?广东省计生条例规定了职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晚婚的可以享受晚婚假。下面请看巨人法务的小编为您介绍。

      2013年广东婚假规定: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广东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通过上面“2013年广东婚假规定”的介绍,我们知道2013年广东婚假是3天,晚婚婚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新婚的夫妻可以合理地安排蜜月之旅了。

      知识延伸:

      2013年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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