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合伙 > 合伙纠纷 > 合伙企业纠纷 > 合伙不成扣车辆 听从调解息纠纷

合伙不成扣车辆 听从调解息纠纷

  • 时间:2021-04-26 13:4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这场官司,我最大的收获是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今后也更加珍惜朋友的感情……”3月22日,建始县业州镇村民张某签完调解协议书,与游某握手言和。

      张某(被告)与游某(原告)同为业州镇村民,他俩曾经关系情同手足。游某长期从事汽车驾驶,货运生意红火。为支持游某生意做得更大,2009年10月张某代为游某支付修理费5670元。同年12月,张某主动借给游某8万元,新购一辆红岩牌货运车(实价80888元)。游某新车买回后,张某提出将货车改装车箱合伙跑运输,两人协商未果,纠纷越闹越大。于是,张某将游某新购的汽车以及他原有的一辆货车扣,理由是所扣货车用于抵作他借给游某8万元的利息。游某觉得理亏,多次与张某论理讨要被扣货车无果。

      之后,游某联系到景阳法律服务所请求法律维权。法律服务人员受案后,调查取证、并代为游某诉诸法律,要求张某返还2辆营运货车。张某反诉要求游某偿还借款8万元。调查取证过程中,法律服务人员了解到此案稍有不慎,双方过激行为一触即发,与法官反复做当事人工作,宣传法律法规,缓和当事人情绪。

      经过两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游某所购新车归张某所有,用于抵偿8万元借款,并补偿张某修理费等1.5万元;张某归还游某原有货车。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合伙不成扣车辆 听从调解息纠纷>>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