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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注册公司有哪些区别

  • 时间:2021-04-26 17:5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由于国家鼓励大众创业,大家在想要独立经营公司时通常会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起家,当事人或合伙创立企业,或共同创建公司,那么合伙企业与注册公司有哪些区别?下面就由巨人法务的小编带大家了解相关内容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伙企业与注册公司有哪些区别

      1、注册公司为法人,有永久延续性。而合伙则不是法人,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

      2、注册公司与其成员属不同法律主体,两者权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互通。

      3、作为法人,注册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4、注册公司的行动准则是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凡接受该大纲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成员。但除董事、经理外,公司的成员并无经营权。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

      5、注册公司成员的变动一般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但无限合伙的成员或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的存亡、变动会导致合伙的解体。

      6、注册公司的股东并无保守商业秘密和负竞业禁止的义务,也无绝对信义责任。而合伙人之间则应相互忠诚不欺;

      7、注册公司所负责任的债务,只可向该公司追讨,其权利也只可由公司出面执行。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可由合伙的债务被债主直接追讨。

      8、注册公司的成员或股东,不视为公司的代理人,不可使公司因其行为受束缚。合伙人可随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外人订约,向外借债。

      9、注册公司的商誉属该公司,公司成员不得侵占,也不能擅用。合伙企业的商誉属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在拆伙后,可各自用原合伙企业名称。

      10、注册公司包括一些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而合伙则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数人之间可以形成另外一种非法人团体的联合,但不能组成合伙。

      11、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由《公司法》详为规定,合伙的组织形式则相对灵活,只要不违反法律,可由合伙人以协议决定。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三、注册公司的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有限合伙企业

      4、外商独资公司

      5、个人独资企业

      6、国有独资公司

      7、其他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的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合伙企业与注册公司有哪些区别的相关内容。合伙企业和注册公司承担的责任、税种以及地位等都是不一样的,并且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也意味着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你还有其他任何法律问题,欢迎来巨人法务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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