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依法的前提下做到当事人有所需必有所应,在金融组织的设立、运作及扩展和金融担保机制规范等四个环节,做好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新型金融组织设立过程中的发起人协议、合伙协议、公司(合伙企业)章程、公司(合伙企业)创立大会现场监督公证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煦风吹皱一池春水。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破茧而出,让我市金融业如沐春风。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法律环境的维护和保障。如果把金融改革比喻成摸着石头过河,法律就是一块块沉甸甸的石头,让过河多了一份安全和保障。对此,司法行政机关应如何作为?面对这一重大机遇,温州市司法局党委的回答响亮而干脆——主动对接,创造性工作,用法律服务保障和促进金融综合改革的健康发展! 理论探索指导实践循序渐进 事实上,“金改”实施之前,温州法律服务工作者就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在设立等方面提供了不少的法律服务。“金改”启动之初,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迅速行动,主动就服务金融改革开展了相关工作和探索。市司法局成立了服务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协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发挥职能优势,做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法律服务工作。为了更好地形成对接,鼓励法律全面参与“金改”,市司法局又专门成立了温州市律师服务金融改革领导小组,规划和指导律师介入金融法律服务的整体工作。 4月14日,市公证员协会邀请中国公证员协会副会长刘疆来温,就公证服务金融业创新发展工作与我市12家公证处主任进行了调研指导和交流研讨。研讨会上,刘疆副会长与各公证处主任就如何推进服务“金改”工作进行了交流论证,并就大家提出的困惑和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解答。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之后我市公证行业在服务“金改”工作上的风生水起形成了理论沉淀。 4月28日,正值“金改”方案获批“满月”,由温州市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2012新形势下金融法律制度改革论坛”在温州举行。本次论坛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学术界、金融界、法律界及媒体的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国内一批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温州本地金融界领导、企业负责人出席了本次论坛并纷纷登台演讲,就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任务政策解读、我国金融制度现状及主要问题、新形势下我国金融制度改革与金融创新中的法律问题、金融犯罪法律制度改革及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研讨,形成了广泛共识,为全国金融改革和整个金融体系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法律学术论证。 今年4月,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正式开业。不少人士认为,它将推动温州几千亿民间资本走向规范化和阳光化。然而,每一项金融创新,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系列法律问题,该中心也不例外。为防范民间借贷系统性风险和法律风险,市司法局主动向市金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汇报,与市金融办进行协调,争取支持,为法律服务机构服务金融综合改革牵线搭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尚在筹办时,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便委派律师提供及修订法律文本等服务。4月26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成立当天,市华东公证处就率先应邀入驻,为该中心“第一单业务”起草了合同,从法律上严格进行把关,为来登记的各方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5月7日,《人民日报》以《规范民间融资迈出第一步》为题报道了全国首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即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开展“第一单业务”的情况。5月份,在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工作协调会上,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对公证服务民间借贷工作的给予了充分肯定。 政策支撑凸现服务广度深度 法律服务金融综合改革,不是单项业务职能上的零打碎敲,需要全面设计和系统推进。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后。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法律服务金融综合改革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系列文件,形成“7+4”法律服务框架,在金融综合改革的七大领域、四个环节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为全市金融综合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出台《关于律师为温州金融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律师积极参与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在政府决策、金融产品建设、金融机构运营、民企经济转型、金融服务平台、民资和项目对接、“金改”框架性工作等七大领域做好政府金融决策及文件的法律把关、新型金融产品研发风险把控、法律框架下金融犯罪边界、金融机构运营全程法律服务、金融法律信息和专家观点整理等工作。 出台《关于组织公证机构为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公证处在办理好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性业务,在依法的前提下做到当事人有所需必有所应,在金融组织的设立、运作及扩展和金融担保机制规范等四个环节,做好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新型金融组织设立过程中的发起人协议、合伙协议、公司(合伙企业)章程、公司(合伙企业)创立大会现场监督公证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私募形式筹集民间资本的私募协议等领域的公证服务。 出台《关于开展金融综合改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地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大力加强金融综合改革政策、国家金融政策、金融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力度,提升市民依法从事金融活动的法律意识,并在全市开展好金融法律宣传教育、法律服务、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普法阵地建设、金融法制巡回宣讲、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等7项工作。 律师抱团打造专业服务航母 温州金融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创新金融产品,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从而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服务? “金改”启动后,包括浙江高品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已经组建或者正在组建金融部,而一些律所主动创办金融法律服务专业网站,以律师专业的角度去追踪“金改”历程,解析“金改”政策,创新“金改”产品,以网络为平台推广金融法律服务实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整合优秀的金融专业律师服务“金改”,市司法局出台了文件,挑选一批精英律师,组建金融业务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不仅要参与企业资产重组、并购、投融资等金融业务,还要站在更高的层面,为新的金融制度提供法律支持。经过激烈竞选,35律师成为该委员会成员,开始“抱团”发力,为不断深化前进中的温州“金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律师金融法律服务能力和质量,市司法局还出台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建立网络平台。在“温州律师网”设立金融改革专栏,支持律师所创办金融法律服务专业网站,以律师专业的角度去追踪“金改”历程,解析“金改”政策,创新“金改”产品,以网络为平台推广金融法律服务实践工作;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利用青年律师专项培养经费,选送部分青年律师到国内著名律师所专修金融业务,培养、储备我市金融法律人才;三是鼓励专项拓展。鼓励各个律师事务所加强金融业务拓展,有条件的应该设立金融部,打造金融法律服务团队;四是创新服务模式。根据“金改”具体实施细则,依托全国律师资源,打造适用于温州的全新金融法律产品,改变律师服务的传统交易模式,建立专业的第三方服务交易平台,探索金融改革的具体举措,借金融改革东风创新律师服务模式,实现律师业转型升级。 公证前置体现服务便民高效 法律需要的是冷静严肃的思考,但服务需要的是温暖互信的沟通。“金改”以来,全市各公证处创新公证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到民间借贷中心、股权营运中心等平台的公证服务中去,采取有效举措加大服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8月底,各公证机构共办理与民间借贷有关的公证608件,接受咨询302次,为推进金融综合改革的顺利开展加上了一道安全防护锁。5月25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专门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我省公证行业主要是我市公证行业积极为金融综合改革发展服务的做法。 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要求各公证处在提供金融法律服务过程中,要进一步落实好周六值班、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缩短办证期限等便民惠民制度,并开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同时,结合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建设,将公证事项的具体内容、工作标准、服务流程、联系电话等通过公开栏、便民服务手册、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 各公证处工作人员凭借贴心的理解和耐心的服务,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让公证真正惠及于民。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公证时间由原来的10天,缩短至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虽然时间缩短了,但公证员对把关丝毫没有放松。仅在公证介入民间借贷之初,就发现过3起涉嫌欺诈行为的案件,最后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了制止。 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安和谐,普法先行。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预防和先导作用,市司法局深入开展金融改革“法律五进”活动,广泛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手段,以非法集资大案要案典型案例剖析、风险揭示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合法有序的投融资环境。推进金融法制宣传进机关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各地领导干部、公务员学习金融法律知识,各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邀请法学教授、法学专家作金融法制讲座。推进法制宣传进千企”专题活动,组织全市“六五”普法讲师(专家)志愿团,以“菜单式普法,点单式服务”的模式,送法上门为全市1000多家企业举办了包含金融法律知识的法治讲座。推进金融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利用横幅、手册、简报等宣传手段,通过投放电视广告、编印政策汇编、开展远程教育广场普法在线宣传、开设专线电话和入社区面对面讲解等形式,深入宣传典型案例及非法集资危害性,提高社区群众的金融法律意识。推进金融法制宣传进商会活动。苍南县在全市率先探索异地普法工作,成立了首个商会普法联络点——“昆明市苍南商会普法联络点”。乐清市在福州乐清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同时,市普法办在温州湖北商会建立了普法联系点、法律援助站。积极组织参加全省金融法律知识竞赛,截止7月31日,提交纸质试卷11500份,并组织各地网络答题,参考人数全省第一。 泥土馨香在,扶得万木春。温州市司法局将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加快金融改革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法律服务职能定位,有效整合资源,主动提供服务,通过专业的知识和专业化的手段助推金融改革发展,提高服务成效,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继续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