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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程序

  • 时间:2021-04-28 00:0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决定。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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