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申办条件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申报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修改章程[需经法定代表人及投资者签字(盖章)];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办事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核准-发照(详见企业登记流程)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变更登记费100元;若变更登记涉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部分按设立登记费的标准缴纳,不再另缴纳100元变更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6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校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受理部门 南平市工商局外资分局 受理地址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工商局外资窗口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9-8821802 监督投诉 市工商局监察室、效能办 电话:0599-8852239 适用表格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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