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具体产生办法均由公司章程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的任期,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如果没有规定任期或者在任期内未履行董事职责,可以召开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更换董事。
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更换了执行董事就更换了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决议后依法办理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律师入驻平台合作宣传推广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