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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材料

  • 时间:2021-04-28 00:2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法人,一家企业如果想把法人进行变更的话,是需要准备一些证明材料和走相关的程序才可以变更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材料?接下来由巨人法务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备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不需要了,因为变更银行必须法人亲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银行这一块也就不代理了。

      二、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人变更的形式

      1、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2、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以上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材料的内容,由此可知,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原公司章程;税务登记证、代码证正副本。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巨人法务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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