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个人合伙的财产主要来源于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那么对于这些财产的管理有什么规则呢?下面就由巨人法务小编为您作出解答。
《民法通则》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个人合伙财产的管理规则为:
1 有约定按照约定管理;
2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合伙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即共同管理。
特别提示
1 合伙组织不是合伙财产所有权人,不独立享有合伙财产所有权;
2 合伙财产由个合伙人共同享有共用权和共有权。
①合伙投入财产归各个合伙人各自所有,只不过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在合伙人之间形成合伙财产的共用关系;
②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只能由各合伙人共同享有共有权;
③合伙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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