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合伙 > 个人合伙 > 个人合伙企业要交什么税

个人合伙企业要交什么税

  • 时间:2021-04-26 20:2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相信一些人对于个人合伙企业不是很了解。个人合伙企业,是指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个人合伙企业和有限个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个人合伙企业要交什么税。以下由巨人法务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个人合伙企业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

      (一)个人合伙企业涉及的税金,除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外,还涉及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等;

      (二)个人合伙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三)另外个人合伙企业的地税方面,每月要申报的水利建设专项基金是按照销售额的千分之一申报。

      二、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合伙的区别如下:

      (一)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个人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二)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个人合伙企业领取的是个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个人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个人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四)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个人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五)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不同

      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

      1、民通意见中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

      2、民诉意见中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个人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六)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没有先诉抗辩权;个人合伙企业承担的是补充性连带、有先诉抗辩权;意思是指由于诉讼主体的资格的不同,在对外清偿债务时,只能先要求以个人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

      (七)个人合伙因为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和查账征收方式;个人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两者都是交纳个人所得。

      (八)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个人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九)个人合伙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个人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三、个人合伙纠纷的解决途径如下:

      (一)面对个人合伙纠纷,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不伤和气省时省力;

      (二)面对个人合伙纠纷,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解决,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三)面对个人合伙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不过会消耗一些时间和金钱;

      (四)面对个人合伙纠纷可以选择诉讼,万般无奈才走的途径,劳民伤财伤和气。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个人合伙企业要交什么税的相关内容。在进行个人合伙企业中,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同时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合伙是有一定区别的,两者不可混淆;发生个人合伙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和诉讼等解决方式。

    (责任编辑:曹小静)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个人合伙企业要交什么税>>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