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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时间:2021-04-26 20:2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合伙是我国现在比较常见的经营方式,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进行合伙的程序,个人合伙其实还是有许多需要注意的法律条例的,它的概念和内容我们并不是特别了解,接下来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进行个人合伙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个人合伙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 【概念】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协议】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财产】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含义:

      (1)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了某种共同的目的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一种协议。

      (2)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合伙协议为共同目的而组成的组织体。

      合伙除了自然人以外,还有法人之间的合伙,对于法人合伙,民法通则称之为“法人联营”。

      2、特征

      (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出资而形成的经营体

      A、合伙具有团体性,而区别于单一自然人;

      B、合伙以互为出资、共同经营为目的,也有别于家庭,后者以夫妻和亲属关系为纽带,而且也不以经营为目的;

      C、合伙不具备法人资格,从而又有别于法人。

      D、合伙虽然有成员、有组织,在这一点上类似社团法人,但是它仅仅是“准团体”,其组织程度相当低,尚不足以在成员之外或者之上,升华出独立的法律人格。因而个人合伙在性质上仍然属于自然人范畴。

      (2)个人合伙依合伙合同形成

      个人合伙基于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产生,这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同,承包经营户往往由父母子女组成,他们的共同经营是由亲属关系形成的

      (3)共同劳动、共同经营

      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合伙人须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但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46条已作扩大解释,出资不劳动、不经营者,也可作为合伙人。

      三、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

      1、合伙人身份的确定

      (1)原则上合伙人要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2)但根据《民通意见》第46条的规定,自然人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加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因此对合伙人身份的确定,主要从是否分配盈余角度分析,即只要参与盈余分配的,就应当认定为合伙人。

      (3)排除:

      A、当然如果自然人不管合伙盈亏,只是利用劳务或者提供财产获得固定收入的,不属于合伙人。

      B、如果自然人不承担风险的,也不应作为合伙人对待。

      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达到共同经济目的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民法通则》第31条的规定,成立合伙必须有合伙协议,而且原则上要求书面形式。但是根据《民通意见》第50条的规定,如果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个人合伙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问题的详细解答,在进行个人合伙的时候,我们可以参考当地的法律进行合伙,并且得遵循到底的条例,不能违背法律行事,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资讯,可以关注巨人法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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