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水平有提高 理应增加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郑某、张某离婚时,按照当时的生活消费水平,郑某支付生活费200元,基本可以满足原告丹丹的需要。现原告丹丹已实际支出了教育费和部分医疗费,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地生活消费支出有较大提高,郑某每月支付200元的生活费已不能满足原告丹丹上学、就医等实际需要。故原告丹丹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予以支持。被告郑某无固定收入,参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715元的标准,被告郑某应每月增加支付原告丹丹的抚养费2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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