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标准 > 2016抚养费标准

2016抚养费标准

  • 时间:2020-01-23 20:3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应该给多少,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以及减免、增加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是巨人法务的小编整理的2016抚养费标准,为您详细解答。

      2016抚养费标准

      一、抚养费支付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标准考虑因素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支付方式及期限

      1、抚养费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

      (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2、抚养费支付期限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四、抚养费减免的情形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五、抚养费增加的情形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责任编辑:小云)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2016抚养费标准>>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