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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 时间:2020-01-23 20:3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当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有些父母甚至离婚后不承担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收入及财产情况。

      2、若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较重的,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

      二、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若想要尽可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当离婚过程中判断抚养费多少时,最好咨询律师寻求更加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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