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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法律规定

  • 时间:2020-01-23 20:3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婚姻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在结婚中夫妻是共同负责对于孩子的抚养的,但是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就开始发生了变化,变为其中一人所有了。下面就让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抚养费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抚养费法律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抚养费给付期限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抚养费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抚养费是对于孩子的成长必不可少的一笔资金,所以说是要按时的给予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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