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何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

何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

  • 时间:2020-01-11 20:2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年满18岁为止,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具体如下:

    1.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广州离婚手续

    2.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 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费。

    4.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参加正常就业的人。

    5. 尚在校就读的,在校指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及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为“尚在校就读的”。

    (3)《意见》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之间存在着冲突,《意见》认为只要是在校学生,父母就有抚养义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认为是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因都属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04年颁布的,要晚于93年的《意见》,根据新法优于旧法,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即对于在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6.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主要指患有精神疾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生活在城镇的子女无就业机会尚处于待业状态的。

    7. 父母自身丧失抚养能力的。

    ----------------------------------------------------------------------------------------------------------------------------------------

    相关资料 婚姻家庭律师(点击进入>>)

    》如何变更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子女抚养费问题汇总 》两岁以下的孩子由谁抚养

    》十岁以上的孩子由谁抚养 》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离婚后子女姓氏的变更 》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何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