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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抚养权的限制条件

  • 时间:2020-01-11 20:1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离婚在法院打的官司来说还是非常多的,一般都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双方为了抚养孩子可能想完了一切方法。但是争夺抚养权是有限制条件的。而这些限制条件往往是争夺的最后一关。下面就让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争夺抚养权的限制条件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争夺抚养权的限制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争夺抚养权的限制条件的全部内容。法院当然会根据双方夫妇的经济的独立情况来选择扶养人,这也确保孩子未来成长的需要。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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