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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具体方法

  • 时间:2020-01-11 20:1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所谓事实收养相对于是法律规定的,但是许多扶养人去抚养不起孩子,这个时候就会想到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对于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具体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具体方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具体方法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二、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达到了《收养法》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法院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第三,《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如果养父母,既不缺乏劳动能力,又不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可以不给付生活费。

      三、事实收养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具体方法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我们想要解除具体的收养关系这就需要一些法律规定的具体方法,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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