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家庭 > 抚养纠纷 >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 时间:2020-01-27 13:2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出现抚养权纠纷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利于子女成长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巨人法务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变更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1、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1 2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