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夫妻债务 > 一方所欠医疗费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所欠医疗费为夫妻共同债务

  • 时间:2020-01-20 02:2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一方所欠医疗费为夫妻共同债务 2009/07/18 23:08   刚结婚丈夫就生病一直处于痴呆状态妻子提出离婚 法院准许———  案情回放  李女士与刘先生结婚不到两个月,刘先生就住进了医院。经鉴定,刘先生处于痴呆状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李女士认为她与丈夫已失去共同生活的基础,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曾起诉要求离婚,后经法院调解撤诉。  目前,刘先生的病情仍未好转,继续住院治疗。李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刘先生的父亲则认为,儿子、儿媳之间的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且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不同意李女士离婚的诉讼请求。  同时,刘先生的父亲还认为,截止到2009年3月底,他已为儿子支付了医疗费20余万元,这个费用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由李女士负担。  法官析案  王伟法官:李女士与刘先生婚后两个月刘先生就因病住院,刘先生已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李女士已是第二次起诉要求与刘先生离婚,说明双方的婚姻基础不牢固。法院确认双方的感情已破裂,准许他们离婚。  因刘先生的父亲为儿子支付的20余万元是用于刘先生治病,且产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这笔费用应属夫妻共同债务,李女士对此负有偿还一部分的义务。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一方所欠医疗费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