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夫妻债务 > 感情不在借条在 留有借条索欠款

感情不在借条在 留有借条索欠款

  • 时间:2020-01-20 02:2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一对相爱五年恋人分手后,女友手持保存下来的借条向男友索要两万元借款。10月13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苏某返还原告杜某欠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

      2005年初,杜某经人介绍与苏某相识相恋。2008年,两人在恋爱期间,苏某以炒股为由向女友杜某借款两万块钱,并向杜某立下了一张没有落款时间,只注明“借款贰万元整”的借条,同时双方约定了归还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然而二人相处至2010年5月份,苏某以两人感情不和为由向杜某提出分手,杜某对分手表示同意,但要求苏某归还所欠的20000元人民币,苏某却辩称自己根本没有问杜某借钱,这张欠条是当时谈恋爱时闹着玩才写下的,拒不还钱。无奈之下,杜某向新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某立即归还欠款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苏某向原告杜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就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至于被告所称借条是在开玩笑的情况下才出具的,因其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依法不予认可。原、被告双方在借条中因未约定利息,故被告只需返还所欠借款本金,对利息无需承担。为此,该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感情不在借条在 留有借条索欠款>>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