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夫妻债务 > 情人手持欠条上法院 8万是情债还是欠款

情人手持欠条上法院 8万是情债还是欠款

  • 时间:2020-01-20 02:1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情人间出具的借条,究竟是还“情债”还是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双方各执一词。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被告方先生书写的借条依法成立,应当归还原告杨女士借款人民币80000元。

      杨女士和方先生都已年过半百,双方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平时由于工作关系接触比较多,杨女士离异后,双方慢慢发展成情人关系,近年来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关系。2008年前后,杨女士要求方先生与妻子离婚,可方先生不愿与发妻离婚。双方关系由此开始恶化。之后,方先生先后向杨女士出具了二张借条,共计借款为人民币8万元。借条到期后,杨女士没有收到钱款,便将方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 被告方先生辩称,因为被告不肯离婚,原告提出要对她多年的付出的感情作出补偿,并以向单位反映和到被告家去吵闹相要挟,被告才被迫写下二张借条。原、被告之间并无借贷事实,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方先生向原告杨女士出具的二张计借款80000元的借条,系直接证据,且原告也有出借8万元的经济能力,根据证据规则,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借款人应当归还借款。被告对此予以反驳,并主张借条系受原告要挟而写,双方并无借贷事实,那么被告应当对此用证据加以证明。庭审中,被告提供的双方的电话录音,不能证明借条系在原告要挟下书写。所以被告的主张,法院难以采信。所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情人手持欠条上法院 8万是情债还是欠款>>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