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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婚内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 时间:2020-01-20 02:1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就属于婚后,此时产生的债务,多半都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后要是夫妻不幸离婚的话,该如何承担这部分债务呢?夫妻婚内的共同债务又是如何认定的?又该如何处理呢?具体下面就看巨人法务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案件婚内债务认定是怎样的详细内容吧。

      一、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二、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离婚案件婚内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1、《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的核心,下文中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观点,均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案件婚内债务认定是怎样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离婚后债务的相关知识呢?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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