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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分析

  • 时间:2020-01-23 22:0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当事人可以就婚姻家庭领域的各种问题,通过调解的方式尽量得到公平合理地解决,因为调解方式具有解决问题的广泛性、解决手段的灵活性等特殊的优势。下面是巨人法务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分析。

      关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分析

      离婚调解和好案例

      调解员:

      单位:

      职务:

      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男方:许某 生日:1986年9月29日 家庭地址: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三贤村13排3号

      女方:吴某 生日:1986年9月29日 家庭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杨镇洪兴村二组17号

      男、女双方2007年年底经人介绍相识,于2008年10月27日在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11月17日生一女名许某某。

      离婚原因

      男方从事个体经营,做一些建筑材料的生意。因为是个体经营,既是老板又是伙计,凡事亲力亲为早出晚归是家常便饭,收入也不错。女方在某商场从事收银工作,敢想敢说。婚初夫妻关系尚可,并有了一个女儿,物质生活相当不错。但不久二人的性格矛盾便凸现出来,因为男方早出晚归,一个星期两人都很难说几句话,这让女方觉得男方对她现在很不重视,以为男方在外边有了外遇,每次男方回家女方都会追问男方当天一天的行踪,与那些人在一起,并做了什么,甚至还会打电话询问男方的生意伙伴和朋友,让男方经常被生意伙伴和朋友的开玩笑,男方觉得很没面子,对于女方的质询很是厌烦,稍有不

      是便暴怒相向。终于有一天两人的怨气爆发出来,女方搬回父母家中居住,并于2011年7月17日相约到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

      男方认为:

      男方从事的是个体经营,现在生意又很难做工作压力很大,整个家庭的大部分开销是由男方承担的,早出晚归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男方既是老板又是伙计,每天工作下来很是劳累,回到家中就是想放松心情,舒舒服服的休息休息。女方每天下班很早,没有对男方适当的照顾,反而疑神疑鬼,喋喋不休。女方确实有主动要求和男方谈谈,但是女方没有诚意,女方的谈话态度就是男方承认在外有外遇的事实,男方认为自己一直没有做错事,从何承认起,这是双方无法沟通的根本原因。

      女方认为:

      女方认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男方与自己的性格相冲,常常二三句话不到就吵嚷起来,根本无法与其沟通。男方每天早出晚归,回家手机电话还是不停,要不就是看电视、睡觉,常常视女方不存在,问什么都不说,不沟通面对,有时候彻夜不归,认为这就是男方在外有了外遇的表现。

      调解经过和总结:

      经过初步的男、女双方的谈话了解,双方的感情还是有的,而且都对女儿不舍,仍有和好的可能,故约来双方的父母到场调停,我们从如下观点入手对男、女双方经行说服开导:

      1、家庭是第一位的,工作是第二位的,当然并不排斥事业放在第一位来实现自我价值,即便如此,家庭的幸福也应该放在重要的位置。因此,处于婚姻中夫妻,不能满脑子的都是工作,也要留下空隙想想配偶。即便工作再忙,在累,也要留点时间和爱人好好沟通、交流。

      2、男方从事个体生意,往来电话难免很多应该理解;男方做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工作压力也很大,家庭对于男方来说就是温暖休息的港湾,女方应努力营造好这样的氛围,而不是质询和怀疑。女方应做好贤内助的作用。

      最终男方认识的自己不能一味的工作,也把部分的精力放到妻子和女儿身上,对于女方的关心不够,以前的态度也不好,保证今后不会以这样的方式和女方交流,对女方也要多加关心。女方也认识到先前的做法很不好,男方在外为了家庭劳累,回到家需要妻子的关心和安慰,自己多疑、絮叨反而不妥,保证今后做好贤内助的作用,和男方一起好好生活,共同抚养好婚生女。双方以和解结束。

      夫妻双方应坦诚以待,得到互相的谅解,保持宽松、愉悦的心情,才能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家庭才能和睦美满。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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