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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是假骗财是真 丈夫被判净身出户

  • 时间:2020-01-11 00:2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夫妻二人刚刚复婚,丈夫就又提出离婚。丈夫是为了从妻子处骗取30余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近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二人离婚,购房款归妻子所有,丈夫净身出户。

      哈尔滨市民邱某和汪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由于感情破裂,2007年1月,妻子汪某在丈夫邱某的逼迫下,同意与其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没有财产、房产及债务,孩子归汪某。离婚后不久,邱某多次找到汪某,希望复婚。为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2007年4月汪某与邱某复婚。复婚后邱某让汪某向亲属借钱买房子。汪某未过多考虑,便向亲属借了31万元,选购了一套房子。2007年5月,在二人复婚一个月后,邱某再次提出离婚,并提出分割房产。至此汪某明白,邱某只是想利用法律手段来骗取财产,于是将邱某告上了法庭。审理期间,2007年9月汪某和案外人王某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将所购房产以原价转让给了王某。

      法庭上,汪某向法庭提供了有自己名字的购房交款收据,以及汪某还给案外人查某、李某、风某共计31万元的收条,证明其已将购房款还给了亲属。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双方复婚后均没有积蓄且复婚仅1个月,故该房产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邱某在诉讼中主张向亲属借款31万元用于交纳房款,但未向法院提供证据证实其交纳房款,因此,购房首付款应归汪某所有。据此,哈尔滨市法院终审判决:邱某与汪某离婚,婚生女由汪某抚养,邱某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31万余元的购房首付款归汪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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