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结婚 > 复婚再婚 > 恶劣儿子诽谤后母被判公开道歉

恶劣儿子诽谤后母被判公开道歉

  • 时间:2020-01-11 00:2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晓某年幼时父母离婚,他随母亲生活。晓某觉得父亲再婚后对自己关心太少,迁怒于后母。从今年1月底开始,他到后母所住小区张贴传单,上面写着“夺人丈夫,毁人家庭”等语句,不但点了后母的名字,还点了后母的父母的名字,说他们“教女无方,枉为人亲”等等。

      2月下旬,后母向法院起诉,称晓某的行为侮辱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受损。丈夫曾对晓某劝说,但也没有结果。为此,后母请求法院判令晓某立即停止侵权、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认为,晓某在传单中对后母进行侮辱,这种行为侵害了她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恶劣儿子诽谤后母被判公开道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