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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的遗产继承权规定

  • 时间:2020-01-11 00:2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现代社会中,婚姻成为一种快餐。很多人会热衷于闪婚,那么相对于就会出现闪离。不了解的双方在一起磨合很不容易。再婚也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普遍的现象。但是婚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会牵扯到遗产或者财产的问题。那么在我国法律中,再婚夫妻的遗产继承权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再婚夫妻的遗产继承权规定

      再婚家庭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即先确定遗产范围,再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为均分,但要照顾生活来源困难的继承人。

      对于再婚后,已经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与亲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的财产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其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可约定其个人特有财产全部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

      第二,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第三,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第四,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五,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

      第六,《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

      综上所述,就是巨人法务小编提供的再婚夫妻的遗产继承权规定。巨人法务小编提醒广大朋友们,在我国婚姻法中,夫妻之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而针对再婚后的财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就需要按照遗产法进行遗产分割,而夫妻就是互相作为对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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