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 > 协议离婚时遗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行主

协议离婚时遗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行主

  • 时间:2020-01-06 03:5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协议离婚时遗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行主张 法院审理认为,李军于 2004 年 9 月 10 日向当地房地产公司购买地基一宗,因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应属于夫妻共同财富,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享有平等的权利。因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未对该地的权属作出处置,蒋静请求对该地基进行分割符合法律规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议离婚时遗漏分割夫妻共同财富 离婚后另行主张分割 获支持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郭琴 近日,文山州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夫妻登记离婚后财富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李军(化名)补给蒋静(化名) 7 万元,李军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作出采用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马关县马白镇的李军与蒋静原是夫妻关系, 2004 年 9 月 10 日李军向当地房地产公司购买地基一宗(价值 15 万元)此事蒋静并不知晓。后蒋静以双方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富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于 2006 年 6 月 19 日到民政局操持了离婚手续(未对上述地基进行分割)事隔半年后,蒋静得知李军购买地基之事,以该地基应属夫妻共同财富,自己有权分割为由,诉至法院。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协议离婚时遗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行主>>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