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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

  • 时间:2020-01-06 03:5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

    《民通意见》第89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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