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与李先生离婚一年后,刘女士听说前夫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曾因设计了一个办公软件而被公司奖励了30万元,李先生用这笔钱为自己买了一套房子。
而在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房子的处理。请问刘女士该怎么办?
甄红法官:刘女士应当另行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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