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有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你岳父在去世前已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确定房产遗产只归你妻子一人继承,则该房产遗产在继承生效后为你妻子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律师入驻平台合作宣传推广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