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该房屋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屋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都算作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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