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王甲与张乙系夫妻。婚前感情尚可,但结婚后二人且三天两头地闹矛盾。2005年7月,因感情确实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张乙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所在单位的改革,对全部职工买断工龄。甲在这次体制改革中按每年1000元的补贴共得买断工龄款16000元。张乙遂向法院提出也要平均分割王甲的这笔买断工龄款。
分歧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张甲所收取的买断工龄款16000元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此应如何处理,有三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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