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处理

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处理

  • 时间:2020-01-06 03:3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男女双方基于双方的自愿,结合成一个家庭,共同生活难免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问题,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各自对于财产应该毫无保留,但是,如果有一方感情生变,或是双方财产独立的情况下,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处理?如何防范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以下由巨人法务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法律怎么处理?

      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单位违反前述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配偶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可以。《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如何防范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

      当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濒临崩溃,不得不面临离婚的痛苦选择时,一些当事人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家庭财产,开始在对方不知情时,大量转移和隐匿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这里为善良的当事人提供一些方法防范这些风险。

      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房产本等重要文件和资料,防止对方利用。

      对自己和对方的财产状况有清晰的记录,且都有可靠的证据或者收据资料。例如对方如有股票账户,你应该对其账号和开户行做到心中有数,这样的话,即使对方不承认,也可以申请法院去查询。

      注意收集购买各种大件家电或者不动产的发票和收据等。必要时,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理和记录,并请朋友作证。

      如发现家中家电或者其他用品被转移,可立即报警,这样在诉讼中可增强法官对该证据的采信度。

      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如有怀疑,应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询相关的信息。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处理?《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处理>>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