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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时间:2020-01-06 03:3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中国,父母都是为子女不求回报的付出,哪怕子女已经成家立业,也还是会在物质或者精神上一直支持子女。那么对于已经成家的子女,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巨人法务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夫妻共同财产必备条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

      夫妻是婚姻财产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权利的享有者和财产义务的承担者。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与当事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得代理,其他任何人代替婚姻关系当事人所作的约定都无效。同时,因契约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一生或重大的个人财产利益,涉及到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以及对长辈的赡养义务,因此只有当事人本人才能恰如其分地订立与其社会、经济地位适格的契约。

      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从夫妻共同财产的必备条件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可以看出只要双方婚姻关系一直存续,那么这期间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除特别约定的。以上就是父母给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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