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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 时间:2020-01-06 03:3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都是两人都有支配权力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法院如何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怎么应对?巨人法务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法院如何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怎么应对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如何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资料,希望上述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此类问题,可以登录巨人法务官网免费咨询律师,帮助了解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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