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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

  • 时间:2020-01-06 03:3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有些夫妻由于感情不合,在双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离婚不成的,会选择分居的方式来逃避婚姻,殊不知,分居期间的财产也算是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的除外。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接下来由巨人法务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分居期间取得财产应视作是其个人财产,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 993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悬殊的,相差部分多得财产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是在离婚以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次日起计算。

      三、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的内容,由此可知,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悬殊的,相差部分多得财产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巨人法务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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