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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 时间:2020-02-06 09:4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在夫妻关系中,存在着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对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得请求分割。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界定呢?巨人法务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一、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劵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劵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6、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劵、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7、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该法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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