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马先生提起离婚诉讼,分割完其他财产后,女儿户头上5万元的压岁钱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母亲李女士认为这笔存款是以女儿名字存在银行的,属于女儿多年来积攒的压岁钱,马先生无权分割。马先生则认为,孩子压岁钱是通过家长财产交换得来的,不能视为亲朋对孩子的无偿赠与。法院审理认为,5万元压岁钱应认定为马、李夫妇对女儿赠与的财产。现实生活中,长者给晚辈压岁钱的习惯由来已久,这种行为没有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况且银行存款实行实名制,因此,两人女儿名下的银行存款应认定归女儿所有,马先生和李女士都无权分割。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律师入驻平台合作宣传推广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