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以上,如何离婚?分居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对于已经分居两年的夫妻,法院认可的分居证据有哪些?又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下文,巨人法务为您详细介绍。
分居离婚的程序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分居并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法院确认“确实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年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认可的分居证据
分居2年法庭接受的证据:
1、夫妻双方均认可的时间,或夫妻双方有签署过分居的材料且满2年;
2、当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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