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子女抚养 > 非婚生子女 > 签了堕胎协议就不用抚养孩子了吗

签了堕胎协议就不用抚养孩子了吗

  • 时间:2020-01-23 17:5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婚外情不慎怀孕,男女双方签订数额为20万元的堕胎协议,由于女方毁约生子,男方拒绝抚养,双方为孩子抚养费闹上了法庭。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定双方的协议与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冲突,应视为无效。经调解,男方愿意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18周岁时止。下文巨人法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案情

      2013年的冬天,在酒店做前台招待的赵某在工作中认识了有家室的李某,后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3个月后,赵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拿孩子逼李某离婚,两人为此争吵不休。

      2014年7月,赵某同意拿掉孩子,但要李某补偿20万元。李某怕赵某以后再纠缠,便与赵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赵某堕胎后,李某一次性给付20万。若赵某生下孩子,李某不负责抚养。此后,赵某前往医院准备做人流手术。

      然而,就在赵某等待的过程中,她打起了退堂鼓。原来,赵某已经怀孕近5个月,这个时候做手术存在较大风险,考虑一番后,赵某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2015年1月,赵某和李某的女儿果果(化名)出生。为了生孩子,赵某辞去了工作,此时她没有任何收入,而且女儿身体也不好,需要请人护理,赵某觉得经济压力很大,于是找到李某,要求他承担女儿果果的抚养费。李某拿出当初签订的堕胎协议,拒绝支付抚养费。赵某作为果果的法定代理人,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

      审理与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虽然赵某与李某曾签订堕胎协议,约定孩子出生李某不承担抚养义务,但此协议与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冲突,应视为无效。作为被告,果果的父亲李某不能以该协议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果果随母亲共同生活,李某理应承担适当的抚养费。

      经法院调解,赵某与李某达成协议,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果果18周岁时止。果果的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票据,由李某支付一半。

      具体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责任编辑:燕)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签了堕胎协议就不用抚养孩子了吗>>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