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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与重婚怎么区分

  • 时间:2020-01-18 21:1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现实社会中,人们总喜欢把“非法同居”和重婚搅和在一起,以为他们是同一个意思。然而“非法同居”和重婚却有实质上的不同。那么非法同居与重婚怎么区分?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法同居与重婚怎么区分

      非法同居的法律概念: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重婚罪的法律概念: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非法同居与重婚怎么区分"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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