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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和非法同居是怎么区别的

  • 时间:2020-01-18 21:1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实践中,存在着许多非法同居的现象,但是多人都无法准确区分非法同居和同居两个概念,甚至有的人认为非法同居等同于同居的。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同居和非法同居是怎么区别的?接下来由巨人法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同居和非法同居是怎么区别的

      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其直接后果是败坏社会风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严重的还会导致其他更恶劣的后果,所以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的态度是不认可的。

      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

      新的《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三、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所遵行的基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 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以上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同居和非法同居是怎么区别的内容,由于目前社会上非法同居现象大量存在,而中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同居现象的法律保护的规定甚少,因此如果您想要您的家庭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建议您和您的另一半及时去进行结婚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巨人法务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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