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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有小孩重婚罪的量刑

  • 时间:2020-01-18 21:1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非法同居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了法律禁止的,如果严重的,可能还会按照重婚罪处罚。那么重婚罪认定是怎样规定的?重婚罪管辖权如何归属?非法同居有小孩重婚罪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重婚罪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管辖权如何归属

      重婚罪管辖权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当被告被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非法同居有小孩重婚罪的量刑

      非法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的,涉嫌重婚罪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的偶尔同居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法同居有小孩重婚罪的量刑”的相关法律知识,非法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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